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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演练

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演练第2743期

2018-08-05 19:30:25真题演练678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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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不承担(     )的费用。
A、行政机关举行的听证
B、听证
C、行政机关组织听证
D、参与听证
【答案】C
【解析】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22.用于对下级机关布臵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领导指导性文件,称为(     )。
A、命令
B、指示
C、批复
D、通知
【答案】B
【解析】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臵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23.(     )没有权力制定规章。
A、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B、国务院办公厅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D、审计署
【答案】B
【解析】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可知,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而国务院办公厅是内务性综合部门,没有权力制定规章。故选B。
24.某超市发现其经营的某品牌火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拟采取的下列哪一措施不是其必须执行的(     )。
A、召回已销售的该品牌火腿
B、通知该品牌火腿生产商和消费者
C、立即停止经营该品牌火腿
D、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答案】A
【解析】《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1、2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本题中超市是食品经营者,不是生产者,所以其对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的召回不是必须的责任。A项当选。
25.《国务院关于印发<××××条例>的通知》属于(     )。
A、发布性通知
B、指示性通知
C、知照性通知
D、转发性通知
【答案】A
【解析】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行政法规、领导同志讲话、下达计划。指示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所属单位布臵任务和执行措施所下达的指示。知照性通知用于告知一些不需要直接执行或办理的事项,主要起信息传播的作用。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或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
26.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这句话体现了(     )。
A、商品供求之间的关系
B、价格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
C、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
D、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不平衡
【答案】C
【解析】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故价值决定价格。这是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所以选择C。
27.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据此可知,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的效力。故选C。
28.在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国务院各职能部门
D、省级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故选A。
29.下列化学元素对其对应的口腔问题有帮助的是(     )。
A、有机硅——牙齿发黄
B、氟——牙齿敏感
C、焦磷酸盐——防止蛀牙
D、氯化锶——预防牙垢
【答案】A
【解析】正确的对应应该是:有机硅——牙齿发黄、氟——防止蛀牙、氯化锶——牙齿敏感、焦磷酸盐——预防牙垢。A项当选。
30.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人
B、—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答案】C
【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