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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2014年招聘51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2014-04-16 18:21:12教师119 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李沧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实际需求,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限青岛市常住户口)。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均可自选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详见《2014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以上毕业生需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七)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八)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须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中小学在职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4年青岛市考考公务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考考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直接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青岛李村小学(李沧区九水路25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直接考核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含直接考核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