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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阴市2014招聘3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三)

2014-06-03 20:19:53教师39 收藏
2014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三)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学校发展需要,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

2014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三)

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学校发展需要,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江阴市户籍。

4、现在学校教学岗位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系列职称,学校教学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年限计算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2)具有幼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系列职称,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年限计算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说明: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非江苏省域内认定机关且认定时未在相应地区就读或就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出具的证书确认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5)已被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占编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报名时间:2014年6月14日—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14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江阴教育网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其他有关证书(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三)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及时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具体办法如下: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大纲见附件3)。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人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将分A、B、C三组进行,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通过抽签确定组别,每组招聘10人。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由笔试、面试成绩相加而成。按照面试组招聘人数1:1的比例及同面试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如再同分,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拟聘岗位缺额的,在同面试组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工作岗位,并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人社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2、因个人原因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办法参照《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澄人社〔2010〕5号)。本次招考聘用人员聘期起始时间统一为2014年8月(指定统一报到之日)。聘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续聘。如试用期、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六、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等有关信息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

咨询电话:

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9、86862411

江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10-86860423

七、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