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2014年招聘160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可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类别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体育 音乐 美术 计算机 合计 初中 12 12 11 4 2 3 3 3 3 2 2 2 3 62 小学 23 23 10 6 6 6 4 78 幼儿园 20四、资格条件
1、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全日制普通院校音乐、美术、舞蹈等与幼教相近专业的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4、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本人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须提供相应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本人服务所在地省辖市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组织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段、服务期间的表现、目前是否在岗等内容)。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于报名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填写有关表格,现场采集照片、指纹信息,并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
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每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核减该学科招聘岗位数。对核减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重新选报。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南阳市八中(车站南路与卧龙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8月20日15:00至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笔试。异地命题、异地改卷。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
3、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