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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赴京招聘2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4-09-29 18:34:51教师43 收藏
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北京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拟赴北京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20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附件1:《

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北京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拟赴北京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20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北京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5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接受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附件3),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须具有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者需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等级合格证书,其中英语教师职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岁以下(即1973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0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预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及时间。设立预报名邮箱(ytjyjzp@163.com),请考生填报《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北京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报名表》(附件2, 以下简称《报名表》),尽量于2014年10月17日(周五)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以便盐田区教育局提前审核应聘考生信息。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立“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等应聘材料。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5日(周六)9:00—16:00。

3、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报告厅。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10月25日21:00后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外公开招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面试通知书》。

3、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 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2)须提供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也可在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和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英语教师职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