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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初审说明

2014-12-05 17:08:50教师85 收藏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和卫计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笔试成绩笔试合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和卫计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线由市有关部门统一根据不同的笔试类别进行划定:一般类、医疗类和护理类50分,教育类55分。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分类

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拟聘用名额,将考生分为A、B、C三类:

A类:指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聘用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具有参加资格初审资格,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并签到。

B类:指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聘用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B类考生具有递补资格至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并签到,等候可能出现的递补。

C类:指笔试合格但名次在职位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以外及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三、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时间及地点

1.报考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

时间:2014年12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

地点:宝安宝城15区前进一路50号深圳市宝安中学原高中部

2、报考宝安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考生:

资格初审地点:宝安区建安一路647号宝安区弘雅小学

岗位编号为BA2014003C0001- BA2014003C0029,BA2014003D0001- BA2014003D0133的考生初审时间: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

岗位编号为BA2014003D0134- BA2014003D0305的考生初审时间:2014年12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

所有考生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点前到达,8:00开始接受考生报到入场,9:00后考生一律不得入场,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机会。

(二)参加人员

A类和B类考生,考生须本人按时到场并参加资格初审,不得由他人替代。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场。

四、注意事项

(一)A类和B类考生须本人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前到达资格初审地点。8:00开始接受考生报到入场,考生入场时请准备好报名表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的不得入场),工作人员检查身份证并在考生报名表加盖“报到专用章”,9:00准时关闭资格初审学校大门,大门关闭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没有入场并加盖“报到专用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机会。考生入场后请当即查询相关海报找到审查室,进入审查室签到。

(二)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

(三)请考生务必提前复印所有材料。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标注可仅提供复印件的除外)留存复印件。现场无法提供复印或传真设备,如考生不复印原件,则留存原件,考生须另行安排时间前往招聘单位凭复印件领取原件。

(四)考生参加资格初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本次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较多,考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均须有相关材料辅助证明,所有材料须由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齐全。为保证资格初审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高度重视,务必认真对照招聘公告(附件3)及资格初审公告的各项要求,了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生户籍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按条件逐项准备初审材料。

考生入场后,资格审查现场将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离场取材料,现场也无法提供传真设备。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因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的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在以下三个条件均满足的前提下可以再次参加资格初审:一是该岗位到场的递补人员均初审完毕,二是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1:3),三是资格初审尚未结束。同时满足上述3个条件的人员方可按现场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补齐材料的考生请务必立刻通知资格初审人员)依次再次参加初审。

(五)考生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视同考试作弊,取消资格初审及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考试。

(六)资格初审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审现场。考生应严格遵守资格初审现场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等候审查,因擅自离开候审现场而失去资格初审资格的,后果自负。

(七)大部分考生候审时间较长,中午无法外出就餐,请自备足够的水和食物。

(八)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公示等工作为准。

五、资格初审材料

以下材料均必须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标注可仅提供复印件的除外),复印件须按以下清单先后顺序整理。

(一)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均须提供本人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准考证;

3.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代替);

4.户籍本(可仅提供复印件);

5.承诺书(见附件1)。

(二)参加资格初审人员依据所报职位要求须提供其他材料的情形:

1.所有人员均须根据职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代替。因贷款等特殊原因暂未能提供的须有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已遗失的须出具学历学位证明书,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市外户籍人员(不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市外户籍人员,下同)报考护理岗位的在此基础上还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证,报考其他岗位的还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