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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厦门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简章

2014-04-29 11:18:02事业单位142 收藏
  鹭江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简章  因工作需要,鹭江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社区工作者,(http:///fujian/)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鹭江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简章

  因工作需要,鹭江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社区工作者,(http:///fujian/)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社区工作者岗位:做好社区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开展便民服务和相关协调工作;做好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工作;做好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工作;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熟练电脑操作;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年龄35周岁以下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六)厦门市户籍。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4年4月29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报名时应提交:《鹭江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一),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到证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间: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第四市场路9号源通中心一楼鹭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044103

  (二)考试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鹭江街道办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未通过的,由鹭江街道办事处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鹭江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鹭江街道办事处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电脑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电脑测试:

  电脑测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排名顺序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电脑测试的人选由鹭江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名单,由鹭江街道办事处发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

  电脑测试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Word输入和Excel设计应用为主,电脑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电脑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即为参加电脑测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和电脑测试分别乘以40%、40%和2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鹭江街道办事处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鹭江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鹭江街道办事处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和《》和《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鹭江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