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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嘉兴市公安局招聘事业编制公告

2014-05-22 15:39:08事业单位34 收藏
  2014年嘉兴市公安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安刑事物证鉴定工作需要,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刑事物

  2014年嘉兴市公安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安刑事物证鉴定工作需要,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刑事物证鉴定所)专业技术工作。(http:///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
DNA实验 1 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法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理化实验 1 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嘉兴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在2014年6月10日前取得;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报名应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嘉兴市中山东路1539号(嘉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203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705734990。

  报名人员也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嘉兴市中山东路1539号公安局刑侦支队203室(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或以电子稿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1505414258@qq.com,材料原件在考试环节审核。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硕、博士学位论文原件;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少于2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嘉兴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6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6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内容: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每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每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不足6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每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人作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参照《》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考核由嘉兴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jxgaj.gov.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