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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2014-05-22 20:41:38事业单位211 收藏
  2014年深圳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2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有

   2014年深圳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5月22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5月2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4号楼4303室。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附件3);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333916

  附件:

  1.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职位表

  2.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