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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衡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2014-06-05 15:46:48事业单位162 收藏
  (http:///hebei/)将2014年衡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2014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4年度

  (http:///hebei/)将2014年衡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2014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市户籍(含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14年6月3日之前(含6月3日)为准。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4日后出生,含6月4日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网络申报登记,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6日08:30至6月20日17:30。网址为:

  http://www.hbrc.cn/plus/onlinesignup/index.php

  网页开放时间为6月16日08:30,网页“报名入口”关闭时间为6月20日17:30。考生网上申报,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  特别提示:

  (1)网上申报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2)请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3)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4)请务必牢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5)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

  报考人员必须诚信,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资格初审

  完成申请登记并通过网上审核后,请考生按照要求于6月23- 24日之间(6月24日下午截止时间为17:30)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本人参加,填写资格初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容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打印无效)。

  ☆☆☆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本市户籍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就业报到证;(5)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6)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本市户籍往届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5)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6)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务于6月27日09:00至6月28日17:00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5日上午09:00-11: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卫生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和基础医学知识。满分100分。

  综合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卫生类、综合类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