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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公告

2014-06-07 15:41:53事业单位38 收藏
  2014年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6日讯莆田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是莆田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86年,具有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2014年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6日讯莆田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是莆田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86年,具有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同时拥有建筑工程设计和市政工程设计等资质。

  按照“做大做强、科技兴院”的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拓展业务,集聚更多高端人才,优化专业队伍结构,更新规划设计理念,以更好地服务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工作,该院2014年拟面向全国招聘硕士研究生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莆田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是经市委编办批准设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该院现有办公面积约1200平方米,现有干部职工78人,其中高中级技术职称45人,各类注册人员20多人。

  该院始终坚持“精心设计、用心服务、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坚持以规划专业为龙头,充分发挥自身的地域优势和技术优势,积极服务于市域和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规划设计项目,多次获得省级优秀规划设计奖项。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所(室)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人数 户籍

  专业技术人员 规划所 城市规划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不限

  专业技术人员 土建所 建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不限

  专业技术人员 市政所 交通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不限

  备注:招聘岗位中单位性质自收自支是指全部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收入中列支。

  (二)其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在报到、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时须提供所需的相应证书,学历及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实际应用能力;

  6、因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相关荣誉证书的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送(寄)至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或将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至xcy9898@163.com 。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徐彩云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688号

  联系电话:0594-2678111

  邮政编码:351100

  五、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逾期恕不受理。

  六、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面试内容:各专业相关知识及有关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住宅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等。

  5、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提前一周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聘用、递补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公务员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公务员局予以核准。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综合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全过程由主管局纪检部门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