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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孤儿学校(省光明学校)招聘人员公告

2014-06-07 21:47:56事业单位26 收藏
  2014年辽宁省孤儿学校(省光明学校)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7日讯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辽宁省孤儿学校(省光明学校)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7日讯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4]33号)文件精神。现将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辽宁省孤儿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项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孤儿学校共同组织。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省孤儿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数41人。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四、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沈营大街650号

  联系电话:024—31652500、31652506。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发现取消其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辽宁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和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分值为满分100分,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至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的时间、地点、成绩登陆辽宁省民政厅信息网(www.lndca.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如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按男、女抽签决定。

  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登陆辽宁省民政厅信息网(www.lndca.gov.cn)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按5 :5分值权重比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确定后电话通知考生进行体检。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孤儿学校共同组织,重点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公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疑义的人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如因取消资格、拟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在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辽宁省孤儿学校为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应确保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通原因未能通知到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本次招聘含应届毕业生,并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3、我校生活管理教师需经常值夜班;招聘到本岗位人员原则上岗位固定。

  4、咨询电话:

  辽宁省孤儿学校: 024-31652500 、31652506

  5、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4]33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2.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此表考须自己下载并填写后到学校报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