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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质监局招聘公告

2014-06-14 20:10:08事业单位166 收藏
  2014年山西省质监局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13日讯山西省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4月23日《山西省政府所属部

   2014年山西省质监局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13日讯山西省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4月23日《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则,现就我局承担的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山西省质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9名。其中全额拔款事业编制人员1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8人,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具体工作事项

  山西省质监局将按以下步骤展开工作

  第一步、资格复审

  综合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5: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进入专业测试的预选人员,由山西省质监局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复审时以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公告《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为准,请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部门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具备资格复审条件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第二步、专业测试(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取得专业测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质监方面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专业测试后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汇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3:1的比例进入面试。

  第三步、面试

  参照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组织协调、管理决策、计划与控制、成就动机、兴趣爱好、求实精神、分析与判断、自我控制力、人际关系,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导监督下进行。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结束后,将综合知识考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总成绩,按规定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专业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确定;如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第四步、体检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由省质监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并提供1张2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后续相应资格。

  第五步、考察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选派考察组(不少于2人)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第六步、公示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本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步、聘用手续办理及相关事宜

  1、填表审批。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山西省质监局审核上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填表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供1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2、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单位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作经历满1年(含1年)以上者(人事档案须体现工作经历相关资料),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被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或人事档案中没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12个月;特殊情况的人员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未按期报到、试用期内辞职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上报省质监局正式行文,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聘用人员,要在1个月内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资料。

  4、特别提示。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山西省质监局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在公示前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公示。

  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综合知识考试准考证和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以备核准。

  在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系而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山西省质监局门户网站查看信息、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

  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和专业测试之前都要上传照片。注意,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图像比例、清晰度达到图示效果、20Kb 以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