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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绵阳市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4-06-16 17:10:27事业单位91 收藏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4年6月16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地点: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新区人社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16—8825391)。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一)《绵阳市2014年上半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

  (二)身份证

  (三)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五)本县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递补

  (一)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自行来电询问所报考岗位是否具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二)递补考生于2014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资格复审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执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

  (二)资格复审时,原则上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平武县政务网(pingwu.my.gov.cn)。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