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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威远县卫生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2014-06-16 17:11:22事业单位181 收藏
威远县卫生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工作人员公告  为缓解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

威远县卫生局

关于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

特岗全科医生工作人员公告

  为缓解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文件精神,按照内江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实施方案〉》内卫办发〔2014〕143号文件要求,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注重质量,确保招聘到适合基层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

  二、考核招聘范围、条件及岗位名额

  (一)考核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考核招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2013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共2名)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医院为威远县中医医院,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以下两个乡镇卫生院工作:

  1、新场中心卫生院1名;

  2、连界镇卫生院1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2014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威远县卫生局人事股(严陵镇河东街70号县卫生局四楼)。

  报名时需提供《威远县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见附件)二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招聘要求的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核、考察和体检

  考核招聘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不设笔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为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采用纸笔作答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系考核招聘,不进行加分。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如无笔试环节,以面试成绩排序)。考察工作由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威远县卫生局进行,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费由参检人员向医院交纳。复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上公示。通过体检的应聘者,报县人社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管理与待遇

  1、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非常设岗位,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该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2、聘用期限:特岗全科医生与设岗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期四年。

  3、管理主体:聘用特岗期间,特岗全科医生派驻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所在乡镇卫生院承担管理主体责任。签订聘用合同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的核定和发放,办理社会保险;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乡镇卫生院负责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4、变更注册: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5、办理入编:正式聘用人员要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派驻乡镇卫生院空缺编制。

  6、期满安排: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编办、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编内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内岗位。

  7、待遇:参照签订聘用合同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严格人事纪律,此项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