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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元市直属学校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06-23 20:34:18事业单位75 收藏
广 元 市 教 育 局关于2014年公开遴选直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公开遴选21名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市直属学校工作。现将公开遴选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2014年公开遴选直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公开遴选21名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市直属学校工作。现将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名额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1名

  广元市实验中学2名

  广元市八二一中学5名

  广元市树人中学2名

  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2名

  广元市零八一中学6名

  广元市利州中学2名

  广元市机关幼儿园1名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符合相应岗位遴选条件的在编在职正式教师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实绩突出。

  (2)符合《市直属学校2014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参加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应当均为合格及以上。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进入考察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机关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考察时请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在试用期内的。

  (8)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元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地址: 广元市东坝电子路121号,联系电话:0839-3328052,3265473)。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市直属学校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报考者从广元人事考试网〈www.gypta.gov.cn〉或广元教育网〈http://www.gyjyw.com〉下载)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照2张;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书(职称评审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一个职位报名超过5人(含5人)以上,由市教育局组织笔试确定前3名为面试人选(需要进行笔试的,每位报名者缴纳笔试费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仔细阅读。文化课教师采取“讲课+说课”方式进行面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小学音乐学科教师采取“讲课+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幼儿园保健医生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范围为相应岗位学科内容。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不再参加以后遴选程序。

  遴选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在广元教育网(http://www.gyjyw.com)公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根据遴选名额和考试成绩情况,经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市教育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由市教育局进行集体研究,研究通过的确定为拟调人员,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和广元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考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