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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招聘简章

2014-06-24 21:18:19事业单位87 收藏
  武汉科技大学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招聘简章  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13年12月由科技部
  武汉科技大学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招聘简章

  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13年12月由科技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批准成立,是整合耐火材料与高温陶瓷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03年)和钢铁冶金及资源利用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05年)资源建设的。实验室涵盖了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学科,以高温工业需求为背景,耐火材料与冶金为特色,围绕国家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结合行业及地方经济建设中存在的关键、重大和共性问题,形成了耐火材料设计理论与制备技术、高温服役行为及功能化、冶金过程理论与高性能钢铁材料、特色冶金资源高效利用等特色研究方向。

  实验室人员中,国家“千人计划”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级“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4人。为吸引优秀人才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实验室依托武汉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机械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博士后流动站,面向国内外招收实验室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物理学、化学等学科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四十岁以下。

  2、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责任感强,专业基础扎实,团队合作能力强。对于国际名牌大学、211或985大学的博士可根据情况优先考虑。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发表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符的SCI论文4篇以上者或SCI论文影响因子总和≥3以上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与交流能力,拥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5、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博士,均可向实验室申请。获得我校博士学位人员不能申请进入我校与其获得博士学位相同的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在站待遇

  实验室博士后在站期间除了享受武汉科技大学普通博士后的工资、公积金等待遇和实验室资助的二年研究经费10万元以外,1)学校给予住房补贴1500元/月和生活补助2000元/月,年收入不低于12万。2)要求出站发表SCI论文5篇,或SCI影响因子2-3.99论文2篇+SCI影响因子2.0以下论文2篇,或SCI影响因子4以上论文2篇。

  博士后在站期间其它待遇按照国家、湖北省和武汉科技大学相关博士后管理政策执行。根据在站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者可获得追加奖励,并优先入职。

  三、研究方向

  1、耐火材料设计理论与制备技术

  2、耐火材料高温服役行为及功能化

  3、冶金过程理论与高性能钢铁材料

  4、耐火材料与特色冶金资源高效利用

  四、正式办理进站时应提供的材料

  1.网上申报

  (1)进入“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以“办事者进入”方式注册(请务必牢记本人用户名及密码)。

  (2)注册成功后,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在“办事者进入”界面登陆,进行博士后进站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填写信息时,同填写纸质档案的要求一样,尽量填写完整,如果受网络必填项的影响而只填必填项,会因反复补充材料而影响进站审批速度)。

  网络申请、提交过程中如有问题,咨询010-62335012。

  2.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部分纸质材料(例:博士后申请表)可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同时也可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专区或在人事处网站中的“下载中心-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下载相关表格并填写(注意表格相关内容须与网站填写内容一致)。

  具体提交纸质材料有:

  (1)《博士后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4份)

  要求:申请人签字,贴近期1寸证件照。

  (2)《专家推荐信》(原件1份,复印件4份)

  要求:二位专家推荐,其中1人为申请人读博士期间的导师。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原件1份,复印件4份)

  要求:前两栏合作导师签字;第三栏进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原件1份,复印件4份)

  要求:统招统分应届博士毕业生由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就业办在第一栏签字并盖章;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第二栏签字盖章。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交验原件,复印件5份)。其中,

  ①在职人员(含已分配工作的统招统分博士)、现役军人进站:需提交在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要求:需要用红头文件签发的函件)

  ②留学回国博士申请进站: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均应对何时何校获博士学位有明确的说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原件。

  ③申请做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需提供第一站出站时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④辞职人员进站: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当地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

  ⑤转业(复员)军人进站:需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门的转业(复员)批函。

  (6)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交验原件,复印件5份)要求:复印在A4纸上。

  (7)《全面鉴定意见表》(原件1份,复印件4份)

  要求:由原培养单位(学校)或在职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组织部门公章。

  五、应聘流程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在网上提交上述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实验室主任工作会议初选合格者,实验室将电话通知参加复试。

  六、联系与咨询

  欢迎有意进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来函或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