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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宜宾市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14-06-28 12:07:48事业单位6 收藏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关于201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  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规定,现将2014年度选调生工作资格复审及面试等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关于201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

  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规定,现将2014年度选调生工作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宜宾市委组织部4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82号市委大院内)。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考生,需出具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6、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标题为“××同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并请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领导签字并盖相应党委组织部或党总支印章。

  7、体检时,考生须将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交宜宾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因此,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就业协议书》中应由考生填写的内容,请务必如实填写。协议书封面上的“用人单位”一栏请填写考生所报考县(区)的全称,即“四川省宜宾市××县(区)”。协议书的“应聘意见”一栏请填写“我自愿到四川省宜宾市××县(区)工作”,“毕业生签名”需本人亲笔签名。“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一栏不用填写。各地《就业协议书》格式可能不尽相同,请参照以上要求填写。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及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并盖章的201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

  5、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并盖章的考生本人在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标题为“××同志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

  四、面试和体检工作

  (一)面试将于2014年7月6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宜宾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科)。若因考生通讯不畅而影响体检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有关事宜

  关于宜宾市2014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其它有关事宜,会适时在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831—8200448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