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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选调人员公告

2014-08-17 19:45:14事业单位156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6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人才队伍,决定公开选调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6日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人才队伍,决定公开选调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名工作人员。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州市(不含从化、增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岗位

  专业技术中级岗位2名,选调岗位说明详见附件《2014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广州市(不含从化、增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

  2、现聘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岗位,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业的身体条件;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级;

  8、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相关待遇

  (一)岗位等级

  本次选调的岗位均为中级专技岗位,未来根据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和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可直接参加高级别岗位的竞争上岗。

  (二)工资福利

  选调人员纳入2014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五、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1日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应聘者如实填写《2014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nansharenshi@126.com邮箱,由区人社局、区建设局按照选调公告要求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选调岗位、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选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选调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选调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2014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鉴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有现聘岗位类型及等级)、工作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试

  经初步资格审查和筛选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依据合格考试成绩,按计划选调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并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如不能出具、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考察通过后,在报名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选调转任手续

  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人选。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选调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鉴定,请提前办理。

  (四)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同分的,须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