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关于选任驻庭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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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6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选任驻庭人民陪审员若干名。现将选任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选任对象

  建德户籍或本市范围常住的公民

  2、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35—45周岁,无工作单位,在家待业;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由本人向建德市人民法院直接提出申请,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2)报名材料: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一份,近期免冠彩照(红底)1寸2张,2寸1张。

  (3)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0月15日止。地点:建德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法院审判法庭四楼4403室)

  联系电话:64796007

  附件: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doc

  建德市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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