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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镇事业单位人员方案

2014-09-29 18:41:40事业单位43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9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9日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36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从永川区优秀村(社区)在职干部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指标共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重庆市永川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专职工作者(不包括代理岗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截止报名当日,报考人员须担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或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满5年及以上。任职时间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计算,其中,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累计计算方法为:实施选聘分离前担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文书、计生专干、综治专干、社保员需满1年及以上方可与实施选聘分离后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党建文秘助理员、民政社保助理员、综治平安助理员、卫计妇幼助理员、城市管理助理员合并计算。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截止报名当日,报考人员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2006年以来在各类招录(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方式

  此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同一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7室事管科(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

  3.报名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2)镇街初审。各镇(街道)党(工)委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镇街初审情况,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4.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和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还须提供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其中,今年1月全区统一招聘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提供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期补聘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须提供镇街研究决定聘用的会议纪要(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形成纪要或记录的,须由镇街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写“复印属实”,并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鲜章。

  对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在所在镇(街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资格初审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5.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10月30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1月1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凡考生笔试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