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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10-21 21:04:34事业单位20 收藏
  2014年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1日讯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2014年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1日讯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1月3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和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scc.pku.edu.cn)、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career.tsinghua.edu.cn)及招聘现场公开发布。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赴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张二寸照片,报名现场审核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1月3日13∶30—16∶30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大厅招聘会现场

  11月3日18∶30—21∶30清华大学主楼二楼接待厅招聘会现场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定于2014年11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次日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公布。

  面试人选按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于2014年11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日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和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南京市建筑材料市场管理中心):025-86553480;

  2、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025-83630020;

  3、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025-84784548;

  4、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025-84221331;

  5、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025-84713787;

  6、南京市燃气管理处(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总队燃气执法支队):025-84494022;

  7、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总队供水节水执法支队):025-52270008;

  8、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025-86996100;

  9、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025-84688581。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25-83734391

  四、招聘监督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25-8373472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