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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10-31 17:39:31事业单位34 收藏
  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为北京市体育局所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市网球项目训练及后备人才的培养、网球运动的推广和普及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

  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为北京市体育局所属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市网球项目训练及后备人才的培养、网球运动的推广和普及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体现公开平等、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出纳岗位1名;

  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5.热爱网球事业,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6.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应用软件。

  7.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出纳岗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后出生)。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知财务制度和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政策。能够熟练办理日常现金、银行业务,熟练进行电子记帐、网上报税、网上银行等业务的操作。

  4.熟知财务统计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能够编报统计报表及进行网上申报。

  办公室文秘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

  2.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3.掌握公文写作知识,能熟练撰写各类公文。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策划能力。

  6.熟悉办公室日常工作流程。

  7.了解网球运动、具有文字编辑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09∶30 -11∶00,14∶00 —16∶00。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者本人需携带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获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光彩路1号,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东配楼206室。

  2.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岗位是否招聘。

  3.考试及录取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

  (3)面试: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4.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5.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初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7.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8.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9.考察:招聘单位到拟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10.公示及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1.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敬、傅琪桐、冯林

  电 话:010-67210645、67210594

  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