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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荣昌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4-10-31 18:43:30事业单位200 收藏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荣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事业单位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荣昌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按照岗位条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在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荣昌县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咨询电话:023-46773431。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2科共计100元)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4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同时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见《一览表》,分值各100分。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线=该岗位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笔试平均分×80%,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请见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专业实作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由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某一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因违反面试相关规定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导致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指标。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同组考官实际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为合格。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1.笔试加面试考核方式: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