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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研究生简章

2014-11-04 18:31:14事业单位198 收藏
  2014年贵州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研究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

  2014年贵州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研究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为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医院成立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考核招聘工作。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职位、人数、对象及要求

  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5名,招聘对象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职位表》。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考核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公开考核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5日—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汇川区凤凰路)。

  3、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毕业生登记表或硕士研究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或管档部门鲜章);填写完整的《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报名表》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涉及打印和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时间、方式及内容

  考核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上午9点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公开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

  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后2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经考核合格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及《》及《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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