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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吉林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选聘43人公告

2014-11-19 20:51:42事业单位209 收藏
  为了满足州直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延州人社发〔2013〕7号)和《关于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的意见》(州组联发

  为了满足州直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延州人社发〔2013〕7号)和《关于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的意见》(州组联发〔2013〕6号)精神,州直事业单位拟面向州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州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3名。范围是州内(含中省直驻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德才兼备,勤奋敬业,公道正派。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中级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13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具体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人员。

  2.服务期未满人员。

  3.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2014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在州人社局8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6个月内)小2寸同底(红底)正面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2014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考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登记表须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需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初审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前进行,由州人社局负责。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

  (五)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由州人社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开考比例。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 2014年11月份,即到2014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选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含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2014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方式进行,教师(教研员)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的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州人社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真相,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3年内不得报考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yb.lss.gov.cn)为本次选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