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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12-17 19:25:42事业单位53 收藏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我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我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数量

  详见附件1《2014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详见附件1《2014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拟聘用人员需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2、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2014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月4日上午9:00至1月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2)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填写的身份证明、教育情况、工作情况、计生情况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管理岗九级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管理岗九级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员进入笔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1月19日17:00后,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1、笔试

  (1)时间:2015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4)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2015年2月3日起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或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查询。

  2、资格审查

  (1)时间:2015年2月11日至2月12日,9:00-11:30,14:30-17:00;

  (2)地点: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首层人才交流中心大堂),联系电话:020-81574012;

  (3)注意事项: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可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计划生育证明等。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2015年2月16日起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