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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8-04-25 18:26:26事业单位9 收藏
2018年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3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江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加强奉新县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确保

    2018年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3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江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加强奉新县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确保公务出行,经奉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招聘全程接受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招聘人员一经录取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报考条件

    1、奉新县常住户口;

    2、男性,年龄23-45周岁(1995年5月1日-1973年4月30日出生);

    3、左右眼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其他项目达到正常标准,身高要求和文化程度见岗位设置;

    4、拥有C1以上驾照,有较丰富的驾驶经验,驾龄满5周年以上(2013年5月1日前取得驾照);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无酒(毒)驾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嗜好。

    三、岗位设置

    1、拥有A1驾照岗位驾驶员1名[身高1.7米(含)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拥有C1及以上驾照岗位驾驶员4名[身高1.65米(含)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集中报名时间为 5月2―3日。拥有A1驾照者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奉新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县政府一楼东边)。

    3、报名需带材料:①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已年检)、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②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③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④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交通事故和无酒(毒)驾违法证明(2013年5月1日后)。

    4、技能测试费用:300元(其中:200元场地、考试车辆租赁等费用,由参考人员直接交至场地、车辆租赁方;100元为往返高安市租车、中餐费,报名时由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代收)。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技能测试和面试

    技能测试

    1、报考A1驾照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进行技能测试。

    2、拥有A2以上驾照的应聘人员报C1驾照岗位,直接进入面试,不进行技能测试。

    3、拥有C1和B驾照的应聘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科目三。

    (1)、测试时间:5月5日(早上7:30到县政府门口集中,逾期未参加作自动放弃处理)。

    (2)、测试地点:高安市瑞鑫驾校(杨圩镇)科目三考场

    (3)、测试要求:由驾校测试,电脑打分

    4、拥C1以上驾照的技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项目分数依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含A2及以上驾照直接进入面试人员)1︰2.5的比例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拥有A2驾照的应聘人员参加C1照以上岗位应聘的,面试成绩加3分;拥有A1驾照的应聘人员参加C1照以上岗位应聘的,面试成绩加5分。

    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采取对应聘人员整体素质、语言表达、应急能力、人际关系、团体协作、仪态仪表等各项要素进行提问。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依照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若面试成绩末位相同时,按驾龄长者优先。

    体检时间:5月14日(早上7:30在县政府门口集中,空腹)。体检项目为视力、血常规、肺部胸片、心电图、小肝功能(左右眼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其他项目达到正常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政审合格者方可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的拟聘用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七)聘用期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450元/月(含基本工资1500元、安全奖400元、全勤奖300元、服务奖200元、电话费50元)+出勤奖+绩效工资(按出车公里数和出车时间计算)+值班补助。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部分由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温春峰 13879584536

    顾云青13970503711

    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7188966

    监督电话:718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