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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舟山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人)

2018-05-22 20:00:12事业单位16 收藏
2018年浙江省舟山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7: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从浙江省舟山

 

2018年浙江省舟山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7: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从浙江省舟山市符合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一批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舟山市行政区划内,经我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任满2个聘期且担任社区村“两委”委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计划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其中定海区6名,普陀区4名,岱山县3名。招聘人数、招考范围详见《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任满2个聘期、担任社区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任满2个聘期、担任社区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

(二)任职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5月31日,包括聘期内和留社区村任职继续纳入大学生管理的时间。因提前换届选举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未满3年的,按1届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聘资格:

1、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岗位期间受过处分或对本社区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组织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时间:2018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7:00

地点:所在县(区)委组织部。

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填写提交《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专项赋分认定表》(附件3,以下简称专项赋分认定表)一式3份,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奖励证书,近期拍摄的1寸蓝底免冠近照2张;由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证明、任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时间: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5日

现场报名后,各县(区)委组织部对区域内大学生村官报名材料及专项赋分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的,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向报考者解释说明原因。

2、复审

时间: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1日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核招聘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向符合资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专项赋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专项赋分,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面试(初定6月16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专项赋分。专项赋分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大学生村官在岗每满一年计2分,年度考核优秀的1次计4分。在岗期间,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加7分,获得省级单项先进、市级综合荣誉的加5分,获得市级单项先进、县级综合荣誉的加3分。获得荣誉以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因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荣誉的以最高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不同年度获得的荣誉加分项可累计赋分,同一荣誉涉及跨年度的按一次计分,专项赋分最高不超过4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县(区)组织部、县(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由所在县(区)组织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聘用岗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专项赋分高者为先。

聘用岗位确定后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市、县(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部分岗位因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审核未通过等原因空缺的,将予以取消。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根据当地工作需要可在原社区村继续工作至换届结束。

五、其他事项

1、我市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建网为公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公告信息的唯一平台。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监督投诉电话:市委组织部2281011,12380。

定海区委组织部:2040172

普陀区委组织部:3050315

岱山县委组织部:4479146

附件:

1、舟山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舟山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舟山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专项赋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