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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招聘公告(30人)

2018-06-12 12:30:29事业单位13 收藏
2018年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招聘3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6月15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一、招聘数量和原则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

 

2018年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招聘3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6月15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一、招聘数量和原则

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岗位

(一)招聘对象

具有衡水市户籍(包括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时间截至2018年6月11日及之前有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河北省考试院确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岗位条件

长年野外作业和夜间加班,适合男性报考。所学专业应是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等相关专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或从事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工资和保险待遇

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桃城区乡镇同等条件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确定(桃城区事业单位大专学历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后实发工资2800元左右),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在衡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在衡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缴纳,失业保险在衡水市就业服务局缴纳,住房公积金在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缴费基数的确定:招聘工作人员应发工资总额低于河北省上一年度省平工资60%的,按上一年度省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上一年度省平工资60%的,按实际应发工资总额缴纳。

四、日常管理

试用2个月合格后,由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2年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对所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年度考核的办法,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15日

报名地点: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财贸大厦712室。

报名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

报名费:100元。

(二)笔试。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为环保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政审。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政审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政审工作主要是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上岗试用。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内容虚假、与实际不符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联系电话:13363322888,1893181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