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我校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校及其上级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海南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冯晶、马忠良
联系电话:0898-31930808;0898-31930809
学校传真:0898-66815788;电子邮箱:rlzyc@hcvt.cn
省教育纪工委监督电话:0898-65376180
学校纪检办监督电话:0898-319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