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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汕尾陆丰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0人)

2014-06-26 19:27:27事业单位218 收藏
  2014年汕尾陆丰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0人)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6月26日讯为补充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3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60%+公共科目成绩×40%,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

  报考者如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三支一扶”毕业生的,请在参加笔试时提前向考务办公室现场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笔试成绩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加分方法按广东省委组织部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 2007 〕 141 号)规定执行。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财政类划定专业科目成绩 60 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陆丰人才网公布。

  (二)技能测试

  1、确定财政类技能测试对象。

  (1)财政类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对象名额末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 分别按“会计学原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若某些招聘岗位考生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2时,则对已通过合格分数线考生确定为技能测试对象。

  (2)确定为财政类技能测试对象人员在陆丰人才网(http://www.lufengrc.com)公布。

  2.资格审核。财政类技能测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承诺书、《报名登记表》( A4 纸双面打印)原件;准考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学历认证(鉴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上交与报考时上传同版的相片 2 张(大 1 寸)。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技能测试,由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技能测试对象人数仍达不到1:2时,则对已通过合格分数线考生确定为技能测试对象。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内容:用友财务(U8)软件。成绩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财政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技能测试成绩×20%。

  其余各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位。

  (四)面试

  考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为60分。

  1、确定面试对象。

  (1)需要笔试的各招聘岗位考生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末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财政类考生分别按“笔试、技能测试”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其余各类考生分别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若某些岗位面试对象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财政类和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2)卫生类免笔试的各招聘岗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面试对象。

  (3)确定为面试对象人员在陆丰人才网(http://www.lufengrc.com)公布。

  2、资格审核。卫生类和林业类考生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该用人单位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承诺书、《报名登记表》( A4 纸双面打印)原件;准考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鉴定)证明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以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上交与报考时上传同版的相片 2 张(大 1 寸)。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卫生类免笔试除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某些岗位面试对象人数仍少于拟聘用人数: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位,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卫生类免笔试除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某些岗位面试对象人数仍少于拟聘用人数。财政类和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一)各类面试对象(卫生类免笔试除外)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卫生类免笔试的各招聘岗位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额末位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分别按“学历高低、毕业先后”次序确定。

  (三)对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取得体检资格的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相片同版)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