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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任期结束后的出路

2016-08-23 10:47:50考试常识889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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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组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问:哪些部门负责招考大学生“村官”?
    答:中央有关部门已决定,从2008年开始,连续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每年选聘2万名。选聘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共同实施。
    问: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选聘主要有哪些程序?
    答: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 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另外,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 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各省(区、市) 此前已经选聘到村的大学生“村官”,本人自愿,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问:对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有哪些规定?
    答: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中央财政补贴按照西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5万元的标准拨付,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给大学生“村官”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问:大学生“村官”任期结束后的出路有哪些?
    答:一是鼓励担任村干部。留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可以继续享受中央财政补贴。
    二是推荐参加公务员考试。对于表现优秀、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可以享受公务员报考的优惠政策。
    三是扶持自主创业。
    四是引导另行择业,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
    五是支持继续学习深造。
    聘用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问:大学生“村官”是否就是公务员?
    答: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大学生“村官”要进入公务员队伍,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