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申论 > 申论技巧

申论技巧

"先面再笔"非良药 程序规范是防招考腐败的根本

2014-02-15 20:56:39申论技巧151 收藏
[!--smalltext--]

 自1993年8月国务院出台《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到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公务员法》,“逢进必考”已经成为选拔公务员的不二法则。先笔试再面试已成为招考遵循的惯用程序,效果良好。但是近日,广东省政协委员李福泉认为,先笔试,后面试,给腐败留下了较大的空间。提出应将面试环节前移至笔试之前。这种观点令人耳目一新,与众不同。“先面再笔”好像成了解决招考腐败的一剂良药,但细加分析就会觉得这种观点“看起来很美”,实则很难解决根本问题。

  首先,“先面再笔”无法对考生能力做出客观反映。面试本身是一种主观性的考察方式,每个考官对同一个考生给出的成绩不会一致。笔试在先,公共科目的考查结果具有客观性,能真实体现考生的思维能力和写作水平,面试在先的主观性不如笔试在先的客观性更能显示公正。其次,必然会造成行政成本的大幅提高。报考公务员的考生逐年增加,单就国考而言,录取比例近40:1,先面试,每人半个小时,需要的天数可想而知,增加的人力、财力与笔试后的3:1到5:1相比,不知要增加多少倍。有些单位,仅面试就需要十天半个月,实在耗费不起。最后,面试在先很有可能让腐败现象前移。“先面再笔”会让考生在面试上“下功夫”,因为面试过滤掉的人数越多,笔试竞争的机会就越小,被录用的可能性越大。现在有些部门采取的就是“先面再笔”的方式,往往使腐败问题更隐蔽。

  所以,防止招考的腐败不是把“先笔再面”调整为“先面再笔”,关键在于加强各个环节的规范化,这样才能真正使公务员招考成为最阳光的考试。首先,规范公务员考试内容及其各占比例。目前招考成绩主要由笔试和面试构成,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成绩的排名具有客观性。从近几年来看,差距不大,但面试的主观性容易拉开分数,为了增加考试的公平性和符合职位要求,应增加专业知识考查内容,使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在总成绩中比例为趋于合理。如4:3:3或3:3:4,考试内容愈加客观,结果才能愈加公正。目前上海市采取的就是这种做法,值得推广。其次,规范面试过程的每一道程序。在当前,只要把面试所涉及的诸多方面进行科学设计,增加透明性,明确责任,完全可以避免腐败现象出现。如考官组成多元化,用人单位所占比例给予一定限制;考官异地化,增加考官地域的流动性;面试过程现场录像或允许有关人士(包括考生家长)旁听;提高考官的整体素质,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建立专门面试机构或委托专门面试机构组织实施;等等。最后,规范面试试题的内容和形式。在目前招考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采用结构化面试是相对科学的方式之一,但存在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如试题雷同化、回答模式化、评分可比性等。应该根据职位不同,确定不同的面试试题,而且丰富形式,注重与职位的匹配性,做到既能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也能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这样腐败的空间就能降到最小。总之,解决招考中腐败现象,单靠“先面再笔”是很难解决问题的,只有规范考试的整个程序,才是促进公务员招考公平公正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