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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技巧

17项大政方针:第八节 搞好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14-02-15 20:59:39申论技巧121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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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搞好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
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任务的要求,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
 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就是要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增加对薄弱环节、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支出;同时,进一步减少财政赤字和长期建设国债。今年,中央财政赤字预算拟安排1800亿元,比去年预算赤字减少了650亿元。拟安排国债投资300亿元,比去年减少200亿元。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中央建设投资总计为1521亿元。继续调整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结构,较大幅度地增加“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节能减排和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要抓好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改革政府投资管理方式,提高投资使用效益。 
    合理安排财政超收收入。去年全国财政比年度预算超收723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超收4168亿元。超预算收入使用的原则是:集中财力办关系民生和制度性建设方面的事,调整结构,加强薄弱环节。依法增加地方两税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支出;增加农林水、教育、文化和科技方面的支持;增加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司法保障和廉租住房建设的支出;增加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支出;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和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支出。同时,削减财政赤字450亿元;拟增加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2亿元。 
    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主要是考虑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反弹的压力较大,货币信贷投放仍然偏多,流动性过剩矛盾尚未缓解,价格上涨的压力明显,需要加强金融调控,控制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过快的增长。一要综合运用公开市场炒作、存款准备金率等方式,加大对冲流动性力度;合理发挥利率杠杆调节作用;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二要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严格执行贷款条件,有保有压。控制中长期贷款增长,特别是对高效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创新和改进银行信贷服务,完善担保、贴息等制度,加大对“三农”、服务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贷款支持。三要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结售汇制度,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管,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拓展外汇储备使用渠道和方式。同时,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二、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保障供给
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重大任务。必须从更加有效供给和抑制不合理需求量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一要大力发展生产,特别要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生产,认真落实支持发展生产的政策措施,搞好产运销的衔接。二要严格控制工业用粮和粮食出口;坚决制止玉米深加工能力盲目扩张,违规在建项目必须停建。三要加快健全储备体系,改进和完善储备调节和进出口调节的方式,适当增加国内紧缺重要消费品的进口。四要把握好政府调价的时机和力度,必须调整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公共服务收费也要从严控制,防止出现轮番涨价。五要健全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制度,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应急预案。六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抓好教育收费、医药价格、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七要及时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特别要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八要遏制生产资料尤其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九要坚持执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物价问题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稳定市场物价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现在,国家粮食库存充裕,主要工业消费品供大与求,只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上下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继续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近期发展的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给群众生活带来很大困难。要继续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把灾害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以电网恢复重建为重点抓紧修复基础设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加强煤电油运协调工作,妥善安排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同时,要从这次特大的自然灾害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灾和保障能力;加强应急体系和机制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现代条件下自然灾害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四、破解市场经济垄断行为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垄断行为的存在严重干扰了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1995年至2005年,全国共查处垄断案件6 548件。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查处的限制竞争案件的行为来看,经营者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通过垄断协议限制竞争以及行政性垄断限制竞争是市场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
表现形式一:经营者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四川省沐川县供排水公司强制收取用水底度费行为。广东省肇庆火车站强行向客户收取铲车作业费、发送综合服务费、仓储保管费、场地保管费等延伸服务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分为两类:一是水、电、气、暖、交通、邮政、电信等自然垄断性行业企业的垄断行为;二是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如烟草、盐业、石油、石化等)的垄断行为。查处的垄断行为的主要表现是: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差别待遇、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等。
表现形式二:经营者之间以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浙江省温州市工商局对该市7家从事燃气经营的公司签订统一市场价格的行为,依据该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进行了调查处理。重庆市工商局对市内三家氧气生产销售企业通过协议分割市场、统一并抬高氧气销售价格的限制竞争行为,依据《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对三家企业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随着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深入和执法经验的积累,一些省份的工商部门积极参与推动地方立法,并依据各自的《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对经营者之间通过垄断协议划分市场、固定价格等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查处。通过地方性法规在立法上的适当补充,使得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型垄断、限制性竞争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竞争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反垄断执法领域也获得必要的拓展。
表现形式三:行政垄断限制竞争。吉林省工商局针对某市信息办等五部门联合发文指定一家企业垄断该市信息管网项目建设和施工行为,分别依法向该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函,通过地方的干预,使上述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福建省工商局针对某市公安局利用轿车上牌和年检之机强制车主购买GPS设备的行为,向省公安厅发出行政建议书并主动沟通、协调,通过省公安厅的干预,制止了上述行为。从工商部门执法实践来看,对行政性垄断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分为两类:一是地方政府的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行为;二是政府所属部门(公安、交通、民政、卫生、教育等)滥用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工商部门在实际执法中积极采取行政建议或行政告诫的方式,制止了大量行政垄断行为。
       五、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节约使用土地资源
我国土地现状:一是土地资源退化。主要表现在大面积的土壤侵蚀、土地沙化和盐碱化不断发展,还有分布在工业比较集中的城镇附近的大片土地遭到固体废物和污水的污染。表现在水土流失愈益严重。情况最严重的是黄土高原和长江中上游,其次是北方石山区、华南红壤丘陵区和东北黑土区。长江流域水土流原因是开垦陡坡、超量伐木、过度放牧、大型基本建设缺乏水保措施。中国是沙漠化危害严重的国家之一。沙漠化之形成,自然因素(气候干旱,植被稀少,地表组成物质松散等)只是提供了可能,而人为的强度活动和不合理利用方式(过度开垦、过度放牧、过度樵采等),则是主要促成因素。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工业的发展、乡镇企业的兴起以及大量施用农药等原因,土地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二是耕地严重流失。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开发建设需要和受市场经济驱动影响,各行各业都伸手要地,在这股洪流冲击下,全国各地区的大量耕地纷纷被转作他用。耕地锐减直接削弱了粮食生产能力。改革开放以来转入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改变了过去“以粮为纲”的单一经营思想,而根据市场要求调整农业的结构,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副业全面发展,促使了土地利用分配的调整,普遍压缩种粮用地。这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经济效益,但由于忽视社会和生态效益,又缺乏宏观控制和管理,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在耕地上挖渔塘、种果树,过多地挤掉了粮田面积。另一类是非农业建设占地造成耕地的永久性流失。当然建设需要用地,但很多开发建设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例如城市无限制外扩,盲目圈地建设开发区,农村宅基地严重超标,修建豪华墓地,乱取土烧砖瓦,以及露天采矿等等。三是人口和耕地供需矛盾突出。中国人口占世界22%,而耕地占世界7%,是人口大国而相对来说耕地偏少。特别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非农业用地增加,耕地逐年减少,与此同时人口则逐年增加,于是人口和耕地供需之间的矛盾加剧。
政府在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土地投资强度较低,供地往往跟着投资商意愿走,要多少给多少,宽打宽用的现象较普遍。宽马路、大广场、大绿地等大量占地,脱离实际的需要。二是用地结构不合理,工业用地偏少,住宅、机关团体和商贸用地等非工业用地比重偏大,特别是一些开发区、工业园区将大量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建大学城、大市场和机关办公场所,挤占了工业用地,偏离了办区宗旨。三是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偏低,各地多采取低价出让土地或土地出让金“先征后返”的政策。有些园区工业用地公开的出让价格只有2-3万元左右,这还未考虑可进一步享受的优惠政策,实际出让价格要更低。长期执行“低门槛”政策,在刺激投资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后遗症。四是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较多,一边是用地紧张,一边土地闲置。有些企业大量圈占土地,少的有数百亩,多的达数千亩,热衷于搞“园中园”,圈而不用、占而不建,待价而沽。五是违法违规用地屡禁不止,一些地方领导法制观念淡薄,认为依法用地阻碍发展,搞未批先用,用而不批。特别是一些园区存在大量违法用地,为园区的持续、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主要是开发区(园区)和乡镇政府非法占地。从各地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情况看,有案不敢查、查案走形式、处理避重就轻现象比较普遍。六是侵害农民利益现象时有发生,非法占地、强征强供,势必侵害农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如土地遭非法侵占,土地补偿标准低,征地补偿款被截留挪用。有的地方甚至将农民房子拆掉后一拖几年不给安置,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把土地供应闸门,有利于遏制部分地区和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遏制用地扩张;有利于保护耕地,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产生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中央采取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完全必要、非常及时,也是卓有成效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协调发挥土地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杠杆作用,是宏观调控重要的实践探索和管理创新。
  高度重视土地违法违规等问题:当前,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存在的问题值得重视:一是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随着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一些地方对土地的需求攀升,虽然审批供应的土地数量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但是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了建设用地规模。一些地方搞“以租代征”,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上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的地方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规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有的地方在农村搞大拆大建,擅自将腾出的土地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在一些地方的城乡结合部,还存在着违法违规利用农民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现象。二是工业用地盲目扩张。一些地方低价出让工业用地,甚至实行“零地价”。在整个用地结构中工业用地偏多,利用强度偏低,造成土地隐性闲置和浪费。三是部分被征地农民利益受到损害,未能确保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一些地方还存在被征地农民补偿不合理、补偿金被截留、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土地出让收入不透明,使用不合理。土地出让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执行土地有偿使用和公开出让制度。有的仍采用划拨和协议的方式出让土地,有的自行减、免、缓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的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益规定用于农业开发的部分未能及时足额提取。五是土地执法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影响了土地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影响了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