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首页 > 考试题库 > 湖南

湖南

永州江永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题库(答案+解析)

下载:221次 共296页 积分:39点 收藏 立即下载

资料简介


永州江永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1 甲有两处房产,一处出租于乙,一处无偿借用于丙,后甲又将二房出卖于丁,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A、丁得向乙请求转移房屋之占有

B、乙在租期届满之前得继续占有房屋,承租合同在乙、丁之间继续有效

C、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D、丁不得向丙请求转移房屋之占有

【答案】B

【解析】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由此可见,在租赁期间,房产所有权人甲可以出卖房产,但乙可以在租期届满前继续占有房屋,承租合同在乙、买受人丁之间继续有效。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出租还是出借,房产所有权人甲,均有权出卖房产,为有权处分。D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甲将房卖于丁,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丁成了房屋的新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占有,可以向无偿借用人、无权占有人丙请求转移房屋占有。故选B

2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消灭     产生效力。

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B、自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C、经依法登记

D、自交付之日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故选C

3 下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

【答案】A

【解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本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五位一体包含了新增加的生态文明建设。故选A

4 预测未来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它创造出来。从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来看,这句话给我们的启示是    

A、认识总是滞后于实践

B、实践是认识的先导

C、实践高于认识

D、实践与认识是合一的

【答案】C

【解析】题干当中预测未来可以看做认识活动,创造出来可以看做实践活动,而预测未来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它创造出来,强调的就是认识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要以预见为基础,通过实践真正把科学的预测和理论转化为现实,体现了实践高于认识。故选C

5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也就是说,凡事只要及早谋划,深思熟虑,才能掌握主动权,最终取得良好的结果,这说明    

A、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的客观存在

B、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人脑中的反映

C、意识具有能动作用

D、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是第一位的,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是第二位的

【答案】C

【解析】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强调尽早谋划,深思熟虑可以得到良好的结果。体现了意识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可以促进事物的发展。A项错误,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世界上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本身表述正确,但与题意不符。B项错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条件和基础,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本身表述正确但与题意不符。C项正确,题干强调深思熟虑可以得到良好的结果,体现了意识具有能动作用。D项错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其中物质的决定作用为第一位,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是第二位的。本身表述正确,但与题意不符。故选C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本评论只代表本站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个人微信扫码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21:00

  • 你可以通过扫码支付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