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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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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描述了我国哪个地区的景象(     )
A、黄河中下游地区
B、松花江中下游地区
C、长江中下游地区
D、南部沿海地区
【答案】C
【解析】夏初,我国江淮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常常阴雨连绵。因为这时正值梅子黄熟的季节,人们习惯称之为“梅雨”。“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描述的就是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景象。故选C。
2.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与人身权,这一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是(     )。
A、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体现的利益
B、民事权利与权利人的联系
C、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相对人的范周
D、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
【答案】A
【解析】依据不同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不同类型:(1)财产权与人身权。这是依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体现的利益为标准而作的划分;(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这是依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而作的划分;(3)绝对权与相对权。这是依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相对人的范围为标准而作的划分;(4)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这是在相互关联的民事权利中,依各权利的地位划分的;(5)专属权与非专属权。这是按民事权利与权利人的联系而划分的;(6)既得权与期待权。这是按权利是否现实取得划分的。
3.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误,B正确。
4.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答案】C
【解析】A项错误。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看,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B项错误。从民事诉讼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看,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C项正确,D项错误。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看,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故选C。
5. 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基本法地位的是(     )。
A、环境保护法
B、民商法
C、劳动法
D、社会保障法
【答案】B
【解析】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的法律体系中,民商法处于基本法的地位。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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