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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市质监局|人社局遴选公务员的通知

2016-09-19 09:51:56公务员184 收藏
  六盘水市质监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
  六盘水市质监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面向全市县、乡两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建军(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龚  茜(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王泰鸿(市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立国(市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娅(市质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芳伟(市质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


  吴加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监局人事科,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主任由龚茜同志兼任,杜明庆、牛煜坤、蔡顺丽为办公室成员。


  二、原则及标准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共计遴选工作人员(公务员)6名:


  (一)遴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公务员)3名;


  (二)遴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公务员)1名;


  (三)遴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钟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公务员)1名;


  (四)遴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红果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公务员)1名。


  四、遴选范围


  本市县、乡两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加全省公务员考试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五、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忠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2


  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由下


  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6.其他不符合遴选要求的。


  六、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试用与调动七个步骤。


  (一)公告


  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报名的,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人员为选调生的,按照《贵州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满服务年限的不予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7日-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科(钟山西路十二层大楼7楼),联系电话: 8268016。联系人:牛煜坤、蔡顺丽。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须有原单位审查意见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一式两份,表格可从网站下载或到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


  (2)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 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 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由市质监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参选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市质监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遴选计划或按比例相应减少遴选人数。如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考试当天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由市质监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遴选计划或按比例相应减少遴选人数。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