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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百色市事业单位及机关招聘公告

2014-06-03 13:02:11事业单位135 收藏
  百色市2014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5日8:00—6月15日17:30;6月19日8:00—6月20日17:30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对报考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具体缴费和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见《报考指南》。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5日8:00—6月16日17:30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准考证1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 2014年7月7日8:00—7月11日17:3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6-2685106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的科目和分值。公共科目笔试由广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西人事考试院、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除中小学教师考试外)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两科分值各100分,考试范围以《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为准。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考试范围以《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将于6月中旬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ea.cn/)及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1)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岗位公开招聘考试(除中小学教师考试外),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5:00—17:00公共基础知识

  (2)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命题与阅卷。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除中小学教师考试外)岗位的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负责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

  5.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号码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可登陆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报考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6.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即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除中小学教师考试外)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之和;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之和。不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和专业测试

  1.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选范围;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但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才能降低面试(专业测试)人选比例。已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人选、面试(专业测试)时间、面试(专业测试)地点等相关事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范围人选须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准考证、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形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