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洛阳漯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2015年洛阳漯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的规定要求,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为漯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人才),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根据漯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漯编[2015]44号)的要求,计划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见《2015年漯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学类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及临床医学类博士生、硕士生。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应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其他资格条件以《2015年漯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人才)计划表》公布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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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度内均可。
2、报名方式:登陆漯河卫生信息网(www.lhswsj.gov.cn)下载填写《2015年漯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带照片)和自荐书、荣誉证书、学历及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度内均可;
2、地点:各用人单位人事科;
3、要求: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需要提交《2015年漯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基础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现场确认。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现场确认初步审查,报市卫生局复审。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经市卫生局审核后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特殊工作岗位按卫生行业相关要求进行,体检结果报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审核批准后,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本人。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聘期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并报市卫生局备案。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五、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公布信息、报名确认、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假文凭、假学历、虚报年龄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招聘资格。
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实施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0395—3134209
监督电话:0395—3153221
附件:1、2015年漯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