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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专业基础知识第一章 导论

2014-02-15 19:54:43公安知识197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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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狱的产生
(一)监狱的产生条件
监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会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从人类阶级社会发展史的角度看,监狱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而监狱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影响。同时,由于社会、政治、历史、文化、法律等因素的影响,监狱现象又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情,都会产生不同的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
(二)监狱的产生时间及过程
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前的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必须以共同劳动的形式才能维持生存,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生产资料是原始社会公有制。当时,没有阶级,没有阶级之间的压迫和剥削,没有犯罪,也没有监狱。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劳动产品出现了剩余,这些剩余的劳动产品逐渐成为氏族首领使用权力占有的私有财产。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劳动组织单位,生产资料由原始社会公有制逐渐转变为家庭所有制,劳动产品成为家庭的私有财产。私有制的产生导致社会逐渐分裂为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人类社会也就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开始进入到第一个阶级社会。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出现了国家组织形式。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国家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违法者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
二、监狱的演变过程
监狱从产生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监狱的发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相适应。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先后出现了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和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古代监狱的主要特点是残酷、野蛮、落后,刑罚以生命刑和肉刑为主,监狱是一个变相体罚的场所,很难谈及监狱管理制度,监狱行刑理论更是无从谈起。
一般来说,近、现代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始于18世纪。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人道化的原则,对监狱的改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18世纪开始的监狱改革运动,建立了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其中以英国人约翰·霍华德倡导的监狱改革运动对以后的影响最为深远。约翰·霍华德为了寻求监狱改良措施,曾经遍访欧洲各国监狱,考察了各地监狱存在的弊端,并于1777年出版了《英格兰及威尔士的监狱状况》(又名《监狱事情》),对监狱的建筑、矫正目的、矫治手段以及奖惩措施等都作了详尽而科学的论述。因此,他被称为西方国家监狱改良运动的鼻祖。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对监狱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监狱行刑理论和监狱管理制度又有了飞速的发展,教育刑、改造刑理论占据了监狱行刑理论的主导地位,监狱逐步摆脱了野蛮、残酷、无序的形象,出现了行刑社会化、法治化、人道化、技术化等趋势,监狱在执行刑罚的同时,将会更加注重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监狱管理朝着更加理性、更加文明的方向发展。
第二节 监狱的历史类型

一、监狱历史类型的概念
监狱历史类型是根据监狱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及其阶级本质所作的划分。它是对监狱所作的宏观上的分类。
二、监狱的四种历史类型
(一)奴隶制国家监狱
1.奴隶制国家监狱的本质
奴隶制国家的监狱,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监狱,其本质是掌握政权的奴隶主阶级用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实行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2.奴隶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
由于奴隶制社会刚刚从落后的原始社会脱胎而来,因此刑罚表现为愚昧、落后而残酷,监狱管理非常落后和简单。其主要表现为:(1)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复仇主义为目的;(2)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3)监狱是关押等待执行刑罚的罪犯和未决罪犯的机构,监狱不是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
(二)封建制国家监狱
1.封建制国家监狱的本质
封建制国家的监狱本质上是掌握国家政权的封建主阶级用来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维护封建主阶级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实行封建主阶级专政的国家暴力机器。
2.封建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
与奴隶社会相比,封建社会的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统治阶级对监狱及刑罚执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所提高,死刑的适用范围逐步缩小。封建统治阶级不再像奴隶主阶级那样随意杀死奴隶,他们更多的是把犯了罪的农民囚禁起来,通过强迫罪犯劳动来增加经济收入。因此,封建制国家的监狱设施逐步得到了加强,监狱行刑理念也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但总体而言,封建制国家的监狱并没有摆脱野蛮和残酷,它与奴隶制国家的监狱仍是一脉相承。其主要表现为:(1)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以威吓主义为目的;(2)监狱制度和监狱管理残酷、黑暗。
(三)资本主义国家监狱
1.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的本质
资本主义国家的监狱,其本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但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时期中,其外在表现是不同的。
2.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时期监狱的基本特征
(1)在资产阶级推翻封建专制政权成为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后,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人道的原则,逐步确定了自由刑在刑罚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从而推动监狱行刑理论和监狱管理制度向前发展了一大步。但是,资本主义国家早期的刑罚和监狱管理制度并未完全摆脱封建社会刑罚野蛮、残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以报应为目的。
(2)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刑罚理论的研究空前活跃和繁荣,其中,教育刑理论得到长足的发展,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逐渐转变为以矫正和教育为目的。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监狱管理制度体系基本确立,累进处遇制、分类制以及社会化处遇制等监狱管理制度得到迅猛发展,并且影响着世界各国监狱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四)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1.社会主义国家监狱的本质
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狱,其本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这一本质的外在表现为:(1)监狱执行刑罚始终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以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作为监狱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2)在改造罪犯过程中,坚持人道主义、区别对待、给出路等各项政策;(3)依法行刑,文明管理,切实保障罪犯权利的行使和实际享有;(4)行刑社会化,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2.社会主义国家监狱的特征
社会主义国家监狱既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又体现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既实现了社会正义的要求,又反映了历史发展的进步文明。
第三节 新中国监狱的历史发展

新中国的监狱工作,在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创建阶段
(一)创建阶段的概况(1949年~1954年)
新中国的监狱工作是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而创立发展起来的。1951年5月,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公安部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专门研究了组织罪犯劳动改造的问题。由毛泽东同志亲自修改和审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转发的《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指出:“大批应判徒刑的犯人,是一个很大的劳动力,为了改造他们,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闲饭,必须立即着手组织劳动改造工作。”根据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所作出的《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各地迅速建立了罪犯劳动改造机构,大规模地组织罪犯参加国家基本建设,如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垦荒、开矿及从事手工业、农业、副业等项生产。通过大规模地组织罪犯劳动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了监狱关押的罪犯坐吃闲饭、监管场所拥挤、监狱经费不足等一系列问题,确立了改造罪犯的基本途径。
(二)创建阶段的基本特征
我国监狱工作创建阶段的基本特征是:(1)全党高度重视,迅速将一大批罪犯投入劳动改造之中;(2)确立了监狱组织管理体制;(3)基本上解决了监狱面临的困难。
二、初步发展阶段
(一)初步发展阶段的概况(1954年~1966年)
在总结新中国监狱工作创建阶段经验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于1954年9月7日颁布实施。以此为标志,我国监狱工作进入了初步发展阶段。《劳动改造条例》明确规定了我国监狱的性质、任务、组织机构,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狱的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方法、手段以及监狱的经费等。《劳动改造条例》把我国监狱工作创建的成功经验用法规加以总结,使监狱工作及时、准确地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发展,我国监狱工作无论在罪犯的改造上还是在监狱生产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在罪犯改造上,我们成功地把日本战犯改造成为致力于促进中日友好的人士,把末代皇帝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公民,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改造成为守法公民;(2)在监狱生产上,逐步建立了一批大型工业企业、大型农场,形成了一个门类比较齐全的监狱企业体系,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1959年建国10周年前夕,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劳动改造罪犯工作展览会”,向全国及世界展示了新中国监狱工作的成就。
(二)初步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
我国监狱工作初步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是:(1)监狱法制建设逐步发展;(2)确立了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原则;(3)制定了一套科学的监管制度;(4)培养了一支能吃苦耐劳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三、遭受破坏阶段
(一)遭受破坏阶段的概况(1966年~1976年)
从1966年到1976年的10年中,中国人民经历了一场浩劫。在“文化大革命”当中,我国监狱事业遭到严重破坏,主要表现为:(1)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监狱工作取得的成绩被全面否定;(2)监狱所属的工业企业、农场被大量挤占和被迫交出;(3)监狱法规遭到践踏,监狱内正常的监管秩序遭到破坏。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广大监狱人民警察仍坚守岗位,忠于职守,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了“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损失。
(二)遭受破坏阶段的基本特征
我国监狱工作遭受破坏阶段的基本特征是:(1)监狱法规遭到践踏,监狱法制观念有所淡化;(2)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实践证明是一支忠于党和人民的队伍。
四、拨乱反正阶段
(一)拨乱反正阶段的概况(1976年~1981年)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开始了全方位的拨乱反正。我国监狱系统彻底清除了各种错误思潮的不良影响,正常的监狱监管工作逐渐恢复和全面展开。在较短的时间内,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得到了壮大和发展,监管工作恢复了良性运转。
在监狱工作恢复、整顿的基础上,中央于1981年在北京召开了第八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总结了建国以来监狱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并对监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研讨,提出了新时期监狱工作的任务和发展方向。以第八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标志,我国监狱工作完成了拨乱反正的历史重任,监狱工作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新时期。
(二)拨乱反正阶段的基本特征
我国监狱工作拨乱反正阶段的基本特征是:(1)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不断发展壮大;(2)一些交出去的监狱被陆续收回;(3)监狱工作秩序逐渐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