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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简章

2014-02-12 17:17:56事业单位341 收藏
  2014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12日讯: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

  (八)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录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查询。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卫生局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双方履行权利义务,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解释。

  (联系人:余童;联系电话:023-61969023)。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