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清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上半年清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聘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凡经发文聘用人员,其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1.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属清远市人民政府、归口市财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市公安局聘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聘员实行年薪制,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聘员年薪标准参照清府办[2012]60号文确定。
十、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2.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公告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上半年清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聘员招聘岗位表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友情提醒: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推荐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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