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昆明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简章
⑴面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 上午9:30-11:30
⑵面试地点: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五楼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⑶联系人:孟姝 联系方式:63370360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应聘者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者、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60分为笔试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出现等额面试的情况,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查分。
七、考核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综合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二)考核由市财科所和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的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三)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通过考核的人员,体检由市财科所和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报请市财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人事部门核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 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市财科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招聘监督
招聘期间,考生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纪委第五纪工委:0871-63962779
昆明市财政局机关纪委:0871-6352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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