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写作:依法行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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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的原则
“依法行政”写进了2010申论新大纲,一定要注意,“依法行政”不等于“合法行政”,它不但强调“合法”,还强调“合情理”。切记!
一、合法行政:一是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二是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三是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四是任何违反上述三点规定的行政活动,非经事后法律认可,均得以宣告为“无效”。
二、合理行政:简单地说,就是“公平、公正、合乎情理”。
三、程序正当:程序正当有如下一些具体要求:公开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听证原则、顺序原则、效率原则。
四、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
五、诚实守信:首先,政府必须重诚信行公正,保证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与统一性,做到令行禁止,不能言而无信,更不能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其次,政策与信息要公开透明,不能搞暗箱操作。第三,确立并践行“信赖保护原则”
六、权责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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