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如东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体检办法。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
3.考察人员的确定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县人才网、如东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类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按报考同类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如东县教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4年8月中旬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聘用时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报考30、31岗位的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2939517(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信箱:rd106@sina.com
八、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84197352(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局)。
附件:1.2014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教育局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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