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余姚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公告
2014年宁波余姚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困难群众求助有
(五)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均将在余姚民政局网站和余姚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反映,联系电话:0574-62703303;0574-62703373。
(六)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等民政日常事务工作。
(七)待遇保障。
1.新招聘的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性质为编外用工,工资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原则上按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标准执行。
2.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由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聘用,首次聘期为三年。对考核合格的,给予续聘;对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人员管理。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由市民政局负责,日常的管理与考核由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
(九)工作纪律。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须遵守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依法予以解聘。
(十)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余姚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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