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招聘方案
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是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五、考试
1、1501、1502、1508、1509、1510、1511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与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比例折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数量不足1:3,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2、1503、1504、1505、1506、1507、1512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与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比例折算,根据笔试与技能测试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数量不足1:3,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岗位要求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网址:www.fjcodc.com.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光荣路282号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3726374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6953(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91-83707443(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