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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答疑: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2016-05-20 14:22:25考试常识899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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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是指事业单位设置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为便于表述,以下简称为“类别结构比例”。

  二是专业技术层级岗位结构比例:是指事业单位设置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为便于表述,以下简称为“层级结构比例”。

  三是专业技术层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结构比例:是指事业单位设置的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之间的划分的各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关系。为便于表述,以下简称为“等级结构比例”。

  (一)关于特设岗位设置问题

  国家和省里的设岗文件都提到了特设岗位设置问题。从2004年开始,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0〕15号)规定,对引进的硕士以上急需高层次国内外优秀人才,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政府人事部门按职能权限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直接认定。特设岗位由于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其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需要报市人社局专技处核准。

  (二)关于在两类岗位同时聘用的问题

  “双肩挑”是对在专业技术和管理两类岗位上同时聘用的一种通俗说法。事业单位首次设岗聘用时,按规定限额确定为“双肩挑”范围内的人员数量,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正职的50%核定。“双肩挑”岗位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因人而异。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遵循文件问题

  一是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抚顺市人社局《抚顺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抚人社发【2010】122号)。

  二是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抚顺市人社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抚人社发【2010】123号)。

  三是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抚政人发【2005】29号)。

  四是《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社【2010】25号)。

  五是《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结构控制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09】97号)。各行业的指导意见。

  (四)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是指该等级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年限,如省要求二级岗位需聘任正高10年以上。为确保全市平稳顺利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各地区、各部门在任职年限的把握上平衡一致,并且统筹兼顾平稳入轨与正常化管理的岗位聘用工作,经研究对三级以下岗位聘用的任职年限要求明确为:三级岗位需任正高6年以上;四级岗位需具备正高任职资格;五级岗位需任副高10年以上;六级岗位需任副高5年以上;七级岗位需具备副高任职资格;八级岗位需任中级10年以上;九级岗位需任中级5年以上;十级岗位需具备中级任职资格;十一级岗位需任助理级3年以上;十二级岗位需具备助理任职资格;十三级岗位需具备技术员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