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演练第33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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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着重思考和回答的基本问题是( )。
A、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B、什么是现代化,怎样实现现代化
C、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党
D、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
【答案】ACD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三大问题。选项B为干扰项。故选ACD。
82.下列犯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有( )。
A、贪污罪
B、非法行医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ACD
【解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国家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和代表司法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能独立成为本罪的主体,所以私放在押人员罪也是特殊主体犯罪。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也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代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是指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只要是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都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故选ACD。
83.我国不可能实行同时同步共同富裕的政策,是因为( )。
A、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
B、共同富裕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C、劳动者的能力有差别
D、两极分化可以刺激生产力的发展
【答案】ABC
【解析】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是由于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劳动者的能力有差别,共同富裕不可能同时同步实现,并且共同富裕的实现本身也是需要一个过程。两极分化会影响社会稳定,增加社会矛盾,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D项错误。故选ABC。
84.下列哪几项可以构成法的各种内在要素?( )
A、法律规范
B、法律部门
C、法律体系
D、法律条文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内容。法的内容,是指构成法的各种内在要素,包括法律规范内容和法律技术内容两大部分。就法律规范内容而言,其核心部分就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从结构上看,法的内容又可分为三个层次,其最低层次为“法律规范”,次则为“法律部门”,最后为“法律体系”。就法律技术内容而言,其主要包括法的概念、术语的内在逻辑及其联系等。因此ABC是正确答案。D是错误的,因为D不属于法的内容,而是法的形式,所谓法的形式,是法的内容要素的外在结构和组织形式,就成文法而言,法的形式包括“法律条文”、“规范性法律文件”和“立法体系”(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三个层次,因此D不能选。
故选ABC。
85.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照片为书证
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
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答案】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行诉证据规定》第十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照片属于书证,选项A正确。《行诉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B选项表述不全,因为执法人员注明拒绝签名的或有其他佐证的应当除外---可以具有法定证明效力。《行诉证据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选项C正确。《行诉证据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选项D正确。故选ACD。
86.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英美法系的特征?( )
A、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B、在法的基本分类中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
C、在诉讼程序上采取当事人主义
D、成文法是法的渊源之一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的是英美法系的特征。英美法系的特征有:①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②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③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④在法律的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⑤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⑥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B正确,因为普通法和衡平法是英美法系国家对于法的基本分类,而且判例法一般来说,包括普通法和衡平法。C正确,诉讼中心主义的涵义就是诉讼当事人主义,即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充当的是中立的角色,而当事人占主导地位。D也正确,尽管英美法系国家不倾向法典形式,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成文法,但成文法却表现为单行的法律、法规,比如说《权利法案》是成文法,也是英美法系法的渊源,因此该项与“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特征并不矛盾。A错,因为它是大陆法系的特征,不能选。顺便提一下,两大法系的区别和基本特征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考点,考生一定要理解透彻,深刻把握,不能含糊。故选BCD。
87.下列关于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在我国古代和近代法制的历史上,判例和解释例从来不是法的重要渊源
B、自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以来,近代中国在法的渊源方面也以大陆法系国家为模式,以制定法为主
C、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且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明文体现的准则和观念
D、著名法学家的著作可以成为法的文件渊源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渊源。在我国古代,判例和解释例有时是重要的一类法律渊源,例如秦朝的廷行事、宋朝的编例、明朝的律例等,他们都是重要的判例。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判例和解释例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可见,A的表述是错误的。在清末,近代法学的奠基人沈家本修订法律,主要是仿照日本、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对我国的旧法律体系进行修订,因此势必以制定法为主,所以B的表述是正确的。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是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所以C的表述是正确的。法的文件渊源是指法律出自于何种法律文件,即包含着对法律规范的权威性的条件,如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汇编,英美国家的判例法汇编,著名法学家著作,等等。可见,D的表述是错误的。故选BCD。
88.公文上可证实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识有( )。
A、文头
B、文号
C、印章
D、签署
【答案】CD
【解析】CD两项正确,印章或签署均为证实公文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识。AB两项错误,文头用于强调公文责任归属和权威性,文号的作用主要是便于文件的发出,便于掌握统计发文的数量,便于查询和引用,以及便于保管的系统性。故选CD。
89.决定与决议的主要不同之处有( )。
A、规范性
B、领导指导性
C、生成程序
D、决策内容侧重点
【答案】CD
【解析】决定与决议的主要不同之处有:必生成程序不同。决定是由领导机构直接作出的安排或主张,而决议是经由一定的会议讨论后才作出的决定。行文内容不同。决定涉及的内容比较单一、集中、具体、明确,决议的内容多是比较重大的有关全局的原则性问题。发文范围不同。决定发文范围较宽,一般发到制文机关隶属各部门(单位)或有关人员。但不一定公布,可直接告知相关人员,口头告知或书面告知均,可决议一般要正式公布,发文范围较窄,通常只发到一定层级。故选CD。
90.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可以概括为( )。
A、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B、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C、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D、坚持改革开放
【答案】ACD
【解析】党的十三大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条路线的简明概括。“一个中心”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考生要特别注意,党的基本路线是必须熟记的知识点,几乎每年都以各种题型来考核。故选ACD。
A、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B、什么是现代化,怎样实现现代化
C、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党
D、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
【答案】ACD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三大问题。选项B为干扰项。故选ACD。
82.下列犯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有( )。
A、贪污罪
B、非法行医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ACD
【解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国家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和代表司法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能独立成为本罪的主体,所以私放在押人员罪也是特殊主体犯罪。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也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代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是指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只要是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都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故选ACD。
83.我国不可能实行同时同步共同富裕的政策,是因为( )。
A、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
B、共同富裕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C、劳动者的能力有差别
D、两极分化可以刺激生产力的发展
【答案】ABC
【解析】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是由于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劳动者的能力有差别,共同富裕不可能同时同步实现,并且共同富裕的实现本身也是需要一个过程。两极分化会影响社会稳定,增加社会矛盾,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D项错误。故选ABC。
84.下列哪几项可以构成法的各种内在要素?( )
A、法律规范
B、法律部门
C、法律体系
D、法律条文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内容。法的内容,是指构成法的各种内在要素,包括法律规范内容和法律技术内容两大部分。就法律规范内容而言,其核心部分就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从结构上看,法的内容又可分为三个层次,其最低层次为“法律规范”,次则为“法律部门”,最后为“法律体系”。就法律技术内容而言,其主要包括法的概念、术语的内在逻辑及其联系等。因此ABC是正确答案。D是错误的,因为D不属于法的内容,而是法的形式,所谓法的形式,是法的内容要素的外在结构和组织形式,就成文法而言,法的形式包括“法律条文”、“规范性法律文件”和“立法体系”(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三个层次,因此D不能选。
故选ABC。
85.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照片为书证
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
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答案】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行诉证据规定》第十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照片属于书证,选项A正确。《行诉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B选项表述不全,因为执法人员注明拒绝签名的或有其他佐证的应当除外---可以具有法定证明效力。《行诉证据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选项C正确。《行诉证据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选项D正确。故选ACD。
86.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英美法系的特征?( )
A、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B、在法的基本分类中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之分
C、在诉讼程序上采取当事人主义
D、成文法是法的渊源之一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的是英美法系的特征。英美法系的特征有:①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②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③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④在法律的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⑤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⑥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B正确,因为普通法和衡平法是英美法系国家对于法的基本分类,而且判例法一般来说,包括普通法和衡平法。C正确,诉讼中心主义的涵义就是诉讼当事人主义,即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充当的是中立的角色,而当事人占主导地位。D也正确,尽管英美法系国家不倾向法典形式,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成文法,但成文法却表现为单行的法律、法规,比如说《权利法案》是成文法,也是英美法系法的渊源,因此该项与“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特征并不矛盾。A错,因为它是大陆法系的特征,不能选。顺便提一下,两大法系的区别和基本特征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考点,考生一定要理解透彻,深刻把握,不能含糊。故选BCD。
87.下列关于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在我国古代和近代法制的历史上,判例和解释例从来不是法的重要渊源
B、自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以来,近代中国在法的渊源方面也以大陆法系国家为模式,以制定法为主
C、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且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明文体现的准则和观念
D、著名法学家的著作可以成为法的文件渊源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的是法的渊源。在我国古代,判例和解释例有时是重要的一类法律渊源,例如秦朝的廷行事、宋朝的编例、明朝的律例等,他们都是重要的判例。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判例和解释例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可见,A的表述是错误的。在清末,近代法学的奠基人沈家本修订法律,主要是仿照日本、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对我国的旧法律体系进行修订,因此势必以制定法为主,所以B的表述是正确的。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是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所以C的表述是正确的。法的文件渊源是指法律出自于何种法律文件,即包含着对法律规范的权威性的条件,如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汇编,英美国家的判例法汇编,著名法学家著作,等等。可见,D的表述是错误的。故选BCD。
88.公文上可证实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识有( )。
A、文头
B、文号
C、印章
D、签署
【答案】CD
【解析】CD两项正确,印章或签署均为证实公文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识。AB两项错误,文头用于强调公文责任归属和权威性,文号的作用主要是便于文件的发出,便于掌握统计发文的数量,便于查询和引用,以及便于保管的系统性。故选CD。
89.决定与决议的主要不同之处有( )。
A、规范性
B、领导指导性
C、生成程序
D、决策内容侧重点
【答案】CD
【解析】决定与决议的主要不同之处有:必生成程序不同。决定是由领导机构直接作出的安排或主张,而决议是经由一定的会议讨论后才作出的决定。行文内容不同。决定涉及的内容比较单一、集中、具体、明确,决议的内容多是比较重大的有关全局的原则性问题。发文范围不同。决定发文范围较宽,一般发到制文机关隶属各部门(单位)或有关人员。但不一定公布,可直接告知相关人员,口头告知或书面告知均,可决议一般要正式公布,发文范围较窄,通常只发到一定层级。故选CD。
90.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可以概括为( )。
A、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B、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C、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D、坚持改革开放
【答案】ACD
【解析】党的十三大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条路线的简明概括。“一个中心”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考生要特别注意,党的基本路线是必须熟记的知识点,几乎每年都以各种题型来考核。故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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